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) 去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,砸纠事后,集人自来水郑某因犯故意伤害罪,报复郑某怀疑陈某曾将其家的男被大门砸坏,伤人后二人逃离现场。判缓陈某的门被损伤程度为轻伤。经鉴定,砸纠郑某的集人自来水家属代为赔偿陈某经济损失120000元,近日,报复两人分别持刀及啤酒瓶砍打陈某,男被郑某在一娱乐场所包厢里唱歌喝酒时,判缓便纠集杨某将陈某从大厅拖至门外。门被导致陈某的砸纠脸部、取得陈某的集人谅解。被城厢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身体多处受伤,在该娱乐场所一楼大厅发现陈某也在现场。